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天津理工大学教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津理工教务〔2022〕8号)的相关要求,为促使项目保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组织开展校级教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4年立项的校级教学基金项目。
二、检查方式
项目中期检查采取项目组自查、学院检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项目组自查。各项目组需对项目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总结,并填写《天津理工大学教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
(二)学院检查。学院组织督导组对各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进行对照检查。
(三)学校检查。学校督导组于2025年6月上旬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统一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1.《项目申报书》中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标志性成果;
2.研究实践的实际效果;
3.项目研究进程中存在问题、将要采取的措施等情况。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教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效果将作为2024年立项的校级教学基金项目是否继续资助和第二批资助经费下拨的重要依据。同时,本次检查成绩还将作为其结题“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如校级教学基金项目在研究期间出现变更事项,需要在中期检查中提出,经学院审核认可,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项目负责人填写《天津理工大学教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后交所在学院,学院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后,于2025年5月30日(周五)16:00之前统一将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研中心(26号楼105室),电子版发送到tjlgjyzx@163.com。
(四)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教务处联系。理工教改群(QQ):218092568。。
附件:天津理工大学教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