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申请自修的通知院系部处通知公告
根据《天津理工大学课程修读实施办法》(津理工教务处〔2018〕28号)第五章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工作安排,现开展学生自修申请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6年3月4日(周三)上午9点—3月20日(周五)下午5点止。
二、申请资格
因重修等原因确需修读、但上课时间有部分冲突的已选课程,经任课教师同意,可申请自修其中一门课程的冲突部分。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按照“运行”-“选课管理”-“自修免修办理”-“自修申请”路径提交自修申请,申请后须自主打印《自修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交任课教师,教师签字同意后一份任课教师留存,一份学生本人留存。后续须在系统中关注审核进度,审核状态为“已通过”代表自修申请流程结束。
四、其他说明
(一)学生每学期申请自修的课程不得超过两门,且必须按时完成作业、参加平时测验及实践教学环节等教学活动,否则教师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的资格。
(二)自修课程平时成绩的认定,由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及学生完成教学活动情况认定。
(三)政治理论课、德育课、劳动课、体育课及军事训练、实验、实习、课程设计、专业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申请自修。
附件:自修申请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