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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选课工作的通知
2018-06-15 11:28  

根据我校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18年6月27日14时开始进行2015~2017级学生选课工作。

一、选课各阶段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不支持手机终端上网选课)

二、说明:

选课操作手册见下面链接

1.本次选课依然采取预置课程与学生自主选课相结合的方式。

1)预置课程:

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执行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凡按照行政班方式组班上课的必修课程统一由教务处负责预置入选课系统,学院如果有不需要置课的必修课程或者需要置课的选修课程请于6月15日前报到教学运行中心。

学生不能修改预置课程数据,须通过“我的已选课程核对预置课程是否正确,如有疑问须在2018年7月11日前与学院教学秘书联系。

2)学生自主选课:

公共选修课程、分项体育课、不按照自然班方式组班上课的必修课程和重修课程须由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教务选课系统进行自主选课提交选课数据;

2.选课阶段每个学生每学期最多提交40学分的选课数据。

3.2015-2017级学生公共选修课必须按照《公共选修课的模块设置与选修要求》选课。

注:公选课共分经管、人文、艺术、心理和其他五个模块。学生须在所有公选课中修满8学分。其中人文、艺术、心理各修2学分,其它2学分可在全部公选课中选修。凡是选修网络公共选修课程的学生,具体修读要求及时间安排请详细阅读网络公共选修课程的开课通知(门户网站“院部处通知/公告”中)。正常选课四个阶段内,网络公共选课课程支持可退、可选。选课结束后,不支持退课,即网络课程一经选定不得退课(一年级的同学不允许选公选课)。

4.每个学生每学期至多选3门公共选修课,需面试的艺术类公选课不受课程门数的限制。

5.对下学期课表中已有课程,学校一般不再开设重修班,待重修的同学需要采取滚动重修的方式随低年级选课重修。教务处将根据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对满足开课要求的课程以重修班形式开出。

6.课程考核已达到及格的学生,在四年内不得再次重修(获准休学、保留学籍的时间除外)同一门课程,故所有阶段均不接受已经通过课程的选课申请(已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除外)。

7.选课时应保证上课时间不冲突,因重修等原因导致上课时间冲突者,必须在下学期第一至三教学周按学校规定办理自修课程手续(每个学生每学期申请自修的课程不得超过两门)。

8.《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津理工校〔2017〕32号)第二十条规定:在学校规定的标准学习年限内一门课程只能重修一次,学校一般不单独安排重修课程。学生如需重修某门课程,应在该课程考核不及格后的学年对该门课程进行重新注册修读。重修课程(不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公共选修课)考核仍不及格者可在标准学习年限内选择参加一次学校安排的重考。

9.选修本专业培养计划课程设置表之外的课程只能如实记载成绩,但不列入任何课程类别要求的学分中。

10.本次《体育III》采用选项制,请同学们在本专业的备选项目中选择。

11. 请务必按照通知中网址提交和查询选课数据,不支持手机终端。

三、选课操作步骤:

见附件《天津理工大学学生选课操作手册》或教务系统选课网站主页http://xk.tjut.edu.cn/xsxk/。

四、实验类课程的选课方法:

在新学期开学后需要进行二次选课的单位负责通知学生,通过学院实验室的网上实验选课系统进行二次选项,最终选定自己的实验项目、时间和地点。

五、选课答疑方式:

为了能及时回答同学们关于选课的疑问,主要提供以下几种答疑方式:

1.各学院在选课期间安排选课指导组成员负责解答学生选课问题,并将选课指导组日程安排于6月25日前在学院网公布并通知到所有学生。

2.咨询所属学院的教学秘书;

3.登录教务处门户,在留言本中写下具体问题,我们会及时回复,并尽力帮助同学们解决选课的相关问题。


附:选课总体进程表

教务处 2018年6月14日

我院各系对选课指导的时间安排是:

  社会学专业6月20日在20号楼328室;

  社会工作专业是6月25日电话咨询60214492。

附件  天津理工大学学生选课系统操作手册.doc

 

附件【天津理工大学学生选课系统操作手册.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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