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天津理工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研究生会(以下简称研究生会)是天津理工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建立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广大同学利益的忠实代表,是学院党总支、行政办公室和教学办公室与学生之间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研究生会的宗旨是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本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研究生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研究生为宗旨,坚持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三条基本任务
(一)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二)发挥学院有关部门和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协助和促进学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时刻关心广大同学的生活,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帮助学生解决困难,热情为学生服务,加强广大同学“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意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刻苦学习专业知识,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积极参与学术实践活动,密切联系社会,紧跟时代步伐,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根据研究生会成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活动,为提高成员的民主素质、树立其科学精神、促进其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六)积极开展院际、校际交流活动,发展与兄弟学院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其他学院之间的联系,树立社会发展学院学生在学校的良好形象。
第二章 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成员有下列基本权利
(一)参加院研究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对院研究生会工作进行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取得荣誉获得表彰的权利。
(四)退出院研究生会的权利。
第五条成员有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和研究生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院研究生会的决议。
(二)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三)向广大同学宣传院研究生会的宗旨、原则,维护院研会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加并完成院研究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
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学术部共三个职能部门,各部门设部长一名。
第六条主席团工作职责
(一)负责院研究生会的全面工作,并定期主持召开院研究生会主席团会议、各部门部长会议及全体会议,讨论制定院研究生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总结工作经验,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二)及时向学院汇报研究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并及时向学生传达学院有关部门的各项工作安排和决议。
(三)协调各部门活动安排,检查督促院研究生会个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四)院研究生会主席接受研究生会及全院学生的监督,听取同学的建议和请求,并向同学们反馈信息。
(五)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规定。
第七条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组织部
1、协助主席团协调各部门关系,分配人力资源;
2、负责院研究生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及监督,制作值班表与通讯录;
3、负责各项会议、活动的签到及记录;
4、负责院研究生会主办、承办各项会议、活动的会务工作。
(二)宣传部
1、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为我院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2、通过各种途径、多种形式及时地报道、宣传研究生会的各种活动,全面提升研究生会的影响力。
(三)学术部
1、结合专业学术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培养研究生的社会实践能力,社交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2、搜集学术科研信息,反映最新学术科研动态,搭建学术交流平台,促进研究生群体学术交流,营造良好的学术科研氛围。
第四章 工作人员
第八条 本会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的研究生。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至少应满足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的条件和要求。
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五章 从严治会
第九条 本会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本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院团委报告。
三、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政治 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徐志涛 |
中共党员 |
社会发展学院 |
2019级 |
|
否 |
2 |
刘蕊 |
中共党员 |
社会发展学院 |
2019级 |
|
否 |
3 |
徐春丽 |
中共党员 |
社会发展学院 |
2020级 |
|
否 |
4 |
刘皓博 |
中共党员 |
社会发展学院 |
2020级 |
|
否 |
5 |
王小源 |
中共党员 |
社会发展学院 |
2020级 |
|
否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推荐条件
1、候选人具有社会发展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2、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愿望和能力
(二)主席团候选人产生程序和选举办法
1、候选人如实填写《天津理工大学社会发展学院主席团竞聘登记表》;
2、选举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先后顺序,候选人进行3分钟的竞选演讲,结束后由团委负责老师进行打分选举。
3、候选人须经社会发展学院团总支推荐,学院党总支同意。在院内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保送校团委、学生会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