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分专业招生计划 |
备注 |
0303 |
社会学 |
全日制 |
11 |
|
0352 |
社会工作 |
全日制 |
22 |
含推免生2人 |
0352 |
社会工作 |
非全日制 |
11 |
|
二、复试分数线
考生初试成绩需符合《天津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复试形式及安排
(一)复试形式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复试方式 |
0303 |
社会学 |
全日制 |
现场复试 |
0352 |
社会工作 |
全日制 |
现场复试 |
0352 |
社会工作 |
非全日制 |
现场复试 |
(二)一志愿复试安排
一志愿考生报到时间4月2日下午,复试时间4月3日。
1.0303社会学(全日制)现场报到时间、地点:2024年4月2日下午14:00-17:30,地点:20号楼407。
2.0352社会工作(全日制)现场报到时间、地点:2024年4月2日下午14:00-17:30,地点:20号楼407。
一志愿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
时间 |
地点 |
考生人数 |
备注 |
专业基础能力测试 |
4月3日上午9:00-10:30 |
20号楼331室 |
全部考生 |
需携带身份证以及盖章的复试通知单 |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
在各专业的综合面试中一并进行,参见下面的综合面试信息 |
实验(实践)能力测试 |
在各专业的综合面试中一并进行,参见下面的综合面试信息 |
综合面试 |
请所有考生4月3日12:30到场进行顺序抽签并核验证件(身份证以及盖章的复试通知单) |
一组 |
4月3日(周三) 14:50开始 |
20号楼332室 备考室:20号楼330室 |
社会学专业(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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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 |
4月3日(周三) 13:00开始 |
20号楼333室 备考室:20号楼330室 |
社会工作专业 (1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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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 |
4月3日(周三) 13:00开始 |
20号楼332室 备考室:20号楼330室 |
社会工作专业 (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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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志愿复试人员名单
一志愿复试名单见学院官网通知。
(四)调剂复试安排
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将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二)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三)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尚未取得毕业证(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自考生准考证
5.尚未取得毕业证(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四)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
(六)其他材料
1.《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2.《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3.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
4.复试费缴纳成功截图
(七)上交留存材料(按要求顺序)
应届生:①政审表原件(二级学院党总支加盖红章);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④成绩单原件(教务处加盖红章);⑤四六级证复印件;⑥复试费缴纳成功截图;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⑧非全日制定向考生《2024年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往届生:①政审表原件(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毕业证复印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⑤学位证复印件;⑥成绩单原件(教务处盖红章或人事部门、档案管理部门盖红章);⑦四六级证复印件;⑧复试费缴纳成功截图;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⑩非全日制定向考生《2024年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须在现场报到时,按照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审查材料齐全后,在考生的复试通知单上盖章。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内容
复试阶段测试满分为100分,分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基础能力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满分为10分。考核内容: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方式:面试。
(2)专业基础能力测试
满分为30分。考核内容: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等。考核方式:笔试。
(3)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满分为60分。考核内容: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学科前沿、研究方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创新潜质等。考核方式: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其中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为10分,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动手能力或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方式面试,该部分内容在各专业综合面试时一并进行。综合面试为50分,主要测试考生学科前沿、研究方法、学术创新等内容,为面试专家组全体成员独立评分的平均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社会学(0303)复试中加试《社会保障概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工作(0352)复试中加试《社会统计学》、《社会心理学》。加试方式为笔试,单科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调剂
(一)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2.其他调剂条件见学院网站公布的调剂公告。
3.同等学力考生调剂需满足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通过CET-4级(拥有CET-4合格证书或CET-4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2)不能跨专业报考;
(3)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单科满分为100分。
(二)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3.调剂系统开放前将在学院网站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4.严禁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调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学院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七、成绩排名
各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排名。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复试成绩低于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八、录取管理
复试工作完成后,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招生复试工作:墨老师,联系方式:022-60215408,办公地点:20号楼407。